引用 (山鹰 @ 2009-11-02 11:03)
“当你背起行囊、拿起相机和望远镜走出去,注定你只能成为一个悲观主义者。”
或许,我们也能因此变成一个行动主义者!
我曾经以为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行动主义者,曾经背负怎样的理想上路,但是回首来时路,所有的理想已经破灭。看看三湖、三河吧
7年花910亿治不好“三河三湖” 审计署称整体水质仍然较差,审计发现少征、挪用和截留36.53亿 本报记者 杨华云 刊发时间:2009-10-29 08:54:25 新京报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国家审计署昨日公布了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审计调查报告显示,“三河三湖”虽经多年治理,目前整体水质仍然较差。
“三河三湖”多数流域仍重度污染
2001至2007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910亿元财政性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用于“三河三湖”流域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及综合整治等7大类共820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此次审计调查时间范围为2001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绩效情况,涉及“三河三湖”流域内北京、辽宁、江苏等13个省、区、市。国家审计署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审计调查结果看,“三河三湖”目前整体水质较差,也是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环境保护部对“三河三湖”347个国控断面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49.2%断面水质为劣V类,巢湖平均水质为V类,太湖平均水质为劣V类,滇池平均水质为劣V类。
36.53亿被少征、挪用和截留审计发现,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比如,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问题,7省市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4.03亿元,4省的一些部门和单位虚报项目和虚报投资完成额等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1.12亿元。
有9省区市应征未征、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达21.43亿元,性质更为恶劣的挪用、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问题也不小且较普遍,13省、区、市全都被发现存在这个问题,相关企业、单位和部门挪用、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15.10亿元。
“三河三湖”流域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而10省区市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金额8.06亿元。
■ 问题
1 重污染企业无须环保审批
审计署发现,将环保审批作为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仅对经营危险废物、设置拆船厂以及设立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有此要求,其他绝大多数行业,包括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都未列入。
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为保障下游地区的水环境和水资源,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往往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对上游地区进行补偿。但审计发现,“三河三湖”流域内13个省份中,除江苏、浙江两省外,其他地方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大多尚未建立或不完善。
总磷、总氮是反映湖泊污染状况的主要指标,但审计发现,目前有关部门在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和环境统计报表中,均未包括这两个指标。
2 污水处理厂排出污水
审计署发现了一些防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落实不力,“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下达时间比较滞后,部分项目责任主体或资金来源不够明确,造成规划执行不十分到位。
此外,部分地区环境执法也不到位。如淮河和巢湖等5个流域1199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验收工作不够规范;海河和巢湖等5个流域的7个省市部分地区环境统计数据不够准确;海河、淮河2个流域的4个省、市部分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联网率低。
部分入湖河流及源头地区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够。如流入滇池流域的29条河流水质目前为劣Ⅴ类。部分地方种植业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养殖业污染物环保处理率低;有的地方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仅经简易处理就对外排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污泥和垃圾渗滤液未妥善处置,造成二次污染。